目前劳务派遣行业成为虚开发票的重点行业。近日,天津税务总局传来消息,多家劳务企业被查;广州税务稽查局也传来消息,一家劳务公司涉嫌盗用他人信息,虚开6000多份劳务发票,公司负责人也被一查到底。
从这些案例都可以看出来,劳务公司一直是稽查重点,也是虚开的重灾区。
在劳务公司的经营里面,工资薪金是他们的主要支出,很多劳务公司都在用虚高的工资薪金来做大支出,以此来达到增加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逃避企业所得税,隐瞒员工个税,少缴社保,这些都是他们的惯用伎俩。
盗用2万个人信息,虚开6000多份劳务发票,公司负责人一抓到底
案例故事
日前,广州税务局稽查局在短时间内接到了多个用户举报,说自己的个人身份信息被盗用,导致个人所得税申报不了。
后经查实,发现A公司非法盗用了超2万人的个人身份信息,这些人里面不仅有身患残疾的五保户,甚至还包括已去世多年的老人。同时,稽查人员还发现,该A公司还涉嫌对外虚开劳务发票6000多份,开票总额合计18.7亿元,共获利5000多万元。
处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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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相关责任人员吴某、黄某、邝某等的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经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分别被判处两年至八年半的有期徒刑。
天津市数十家劳务公司被查处,这些务服务公司都是在没有实际经营场所且未发生实际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对外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被税务稽查并处罚。
我们都知道,建筑行业、劳务派遣行业由于其特殊性,一直是虚列工资的重灾区,人员的流动性很大,这也是为什么不少老板都铤而走险,想要虚开发票的原因。这种违法犯罪事实,不仅破坏了正常的税收秩序,也严重侵害了普通市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一旦被查到,受到的处罚肯定不轻!
自查!年底工资薪金五大风险点
马上年底了,工资薪金申报、处理中常见的错误行为,这些行为将引发极大的稽查风险,大家根据分类,进行自查?
一、是否存在虚列人员工资薪金所得情况
职工薪酬可做税前扣除,企业可能存在虚造员工名册、假发工资的行为,还有可能会将收入拆分以适用较低的税率。
二、是否存在异常零申报情况
金三大数据在分析工资薪金扣缴时,发现存在大量的零税额申报的扣缴义务人,其中可能存在异常的零申报情况。
三、年终一次性奖金政策是否重复享受
有企业存在年终奖分多次发放给员工的现象,从而达到少缴税的目的。这也是稽查的重点。
四、是否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但实际按其他税目报税
比如:年会抽到公司大奖,却按偶然所得来申报,这种情况就很有可能被税务局的人找上门,正确做法是应该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五、纳税人是否有两处以上取得所得未自行申报补税的情况
现在税务稽查形势如此严峻,传统的稽查已由“人查”、“账查”全面深入大数据稽查时代,任何一点差错都可能引来大麻烦。
那作为劳务派遣公司,需要注意哪些点,才不会被查呢?
1. 业务真实,不虚开发票
一些劳务派遣公司对外虚开发票,使用不规范发票或收据入账,随意虚增;使用假发票开具,对用工单位应开具而不开具发票、开具"大头小尾"发票隐匿收入等,这些都是违法行为,只有当业务真实,且不开具发票,才能正常经营下去,不会被稽查。
2. 按时申报个税,按时缴纳社保
规避养老保险费是大多数用工单位选择劳务派遣公司进行合作的最主要的目的之一。我们只有按时申报个税和社保,才能不会查。
3.不要工资虚列,不要虚假扣除
很多劳务派遣公司都是通过虚列工资形式,人为地减少利润,偷逃企业所得税。但是这种方式,也会让企业面临很大的风险,所以请慎重。
4.不要虚列用工发票
一些企业利用雇佣临时工,税收难于监控等现状,虚列劳务用工发票现象非常严重。企业雇佣临时工或劳务工,支付的劳务费可以全额扣除,一些企业通过虚列劳务费用,加大费用支出,达到规避所得税的目的。这种行为也是金税三期下,严厉禁止的行为,请不要再犯!
5. 正确使用政策
比如:有的企业有100名人员,全部属于劳务派遣,占比100%,导致用工单位劳务派遣过来的人员占比过大,违反了规定。而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2 号)第四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所以,在经营过程中,也要按照政策来执行,这样才能不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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