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您在2020年度有发生以下“三代”涉税业务:
☑ 1.代扣代缴(含个税预扣预缴/代扣代缴)
☑ 2.代收代缴
☑ 3.代征入库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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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税代扣代缴手续费退付手续费
(一) 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领取
1●登录扣缴端
打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选择申报密码登录或实名登录。
2●选择【退付手续费核对】
界面显示左侧“代扣代缴”,选择【退付手续费核对】功能。
3●点击【获取结报单】
等待系统自动查询出2020年1月-2020年12月退付手续费信息后,核对所属期、缴税数据是否准确。
4●勾选单户核对清册
勾选对应电子税票前的小方框。
(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即负有个税代扣代缴义务的单位可按2020年度代扣代缴实际入库税额的2%办理退库,其中实际入库税额需扣减代扣代缴更正申报退库数据。
(2)针对“限售股转让所得”,证券机构可以勾选2020年9月-2020年12月入库的“限售股转让所得”代扣代缴税款数据,2020年1月-2020年8月入库税款数据不能勾选。
5●确认结报单
【结报单】界面是汇总界面。申请年度为2020年的手续费退费,“结报期限”应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结报期限是入库日期而非税款所属期。
6●核对无误后,申请退库
【结报单】确认后,系统弹出“代扣代缴手续费退费申请”并要求确认,选择“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开户银行网点”自动带出。阅读声明后,点击“提交”。提示信息“提交成功”弹框,点击“确定”。
完成后系统将推送至税务机关审核,等待审核完成后,即可返还对应的手续费。
(二)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领取
1●登录扣缴端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官方门户网站,界面右侧打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选择扫码登录或密码登录(仅限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
2●具体操作步骤同扣缴端一样
再次提醒:个税代扣代缴手续费领取时间截止2021年3月30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请您抓紧登陆系统办理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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