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两会第一天传来重大利好消息,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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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小规模起征点提高到15万
小微企业和个体户所得税减半!
两会第一天,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多项税收优惠政策。
划重点!
(1)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
(2)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3)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4)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在疫情残存的情况下,以上优惠政策的延续和加强,对广大纳税人来说可谓喜大普奔的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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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起征点自10万提高至15万
我国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月销售额起征点一直以来不断提升,从最初的1万,提升了3万,目前执行的是财税〔2019〕13号规定的,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指的是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财税〔2019〕13号文件的主要优惠内容如下:
此次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将月销售额的免征点提升到15万,将有更多的纳税人、更大幅度地享受到这项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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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和个体户所得税减半!
现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来源于财税〔2019〕13号文件的规定,优惠内容如下
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实际税负目前只有5%,按照政府工作报告所讲,减半征收后,税负将只有2.5%,可以说非常低了!
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目前的征管方式,多数个体户采用定期定额征收或者核定征收,本身税负率就不高,减半征收后将会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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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继续执行
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执行的最新标准是财税〔2018〕99号文件的规定,该文件适用期间截至到2020年12月31日,本次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该优惠政策继续执行,同时,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也就是说非制造业依然执行加计75%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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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制造业全额退还留抵税额
目前关于先进制造业退回增值税留抵税额适用的政策是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文件,具体规定如下。
此次政府工作报告的规定与现行规定有何不同,还需后续文件的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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