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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提高:收入突增43万!企业还节税50%!税筹其实很简单!财务表示:可以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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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鑫板材制品厂的财务经理小李最近担心老板辞退他,因为老板总说同行的税负比自己企业低很多。为此,小李很懊恼:怎样才能将税负有效降低,从而为企业增加效率,这样在老板面前也能凸显自己的价值。但苦于自己水平有限,没有想出更好的办法。于是经朋友的介绍参加了比安财税专家的财务课程,在上课期间,请求老师的专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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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估计收入总额为2,000万元(不含税,以下类同),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板材制品销售收入,年收入大概为1,600万元(1-4月收入为300万元),另一部分是安装收入,年收入大概为 400万元(1-4月收入 为190万元)。进项额估计年总量

为200万元。财务专家建议小李可将该企业的安装业务分离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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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税法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该企业的板材制品销售与安装属于混合销售行为,2019年1-4月的销售额按 16%计算销项税额,5-12月的销售额按 13%计算销项税额。

针对该企业实际情况,老师建议:把安装业务单独剥离出来,独立组成一个公司。因安装业务年销售额低于500万元,可以申请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按照3%的增值税税率计算销项税额,从而降低企业整体税负。

【对比】

筹划前,按混合销售行为应纳增值税为72万元。

具体计算:(300+100)x16%+(2,000-300-100)x13%-200=72(万元 )

筹划后,合理分离后应纳增值税为29万元。

具体计算:300x16%+1,300x13%-200+400x3%=29(万元)。

【结果】

合理分离后,节省成本43万元。比安财税建议小李,尽快将该企业的安装业务分离出来。听完建议后,小李终于露出笑容,可以不用担心被老板辞退了。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500 万元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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